中医里所指的“发物”我们应该都知道一些,但是具体对于发物的理解还是非常的模糊。其实发物是一种比较常见的中医术语,到底是什么意思呢?
“发”,包含发作、诱发、激发、复发。一般多习称为辛热物、海鲜物、腥发物等,其致病可能具有发热、发疮、发毒、动火、动风、助湿、生痰、动气、积冷和发痼疾的不同特点。所以发物可理解为,患病服药及病后调理的饮食过程中,因不当饮食而能诱发产生某种病症,激发新病或妨碍治疗、加重病情,影响机体康复的一类食物。
一般按发物的性能分为五类:
一为发热之物,薤、姜、花椒、胡椒、羊肉、狗肉等。多具辛热燥烈之性,能助热动火、伤津劫液。素体热盛,阴虚火旺,诸热所致病症者慎食。
二为发风之物,如虾、蟹、香蕈、鹅、鸡蛋、椿芽等。多具升发、散气、火热之性,能使人阳气升散发越,内风亢逆,邪毒走窜。荨麻疹、丹毒、湿疹、疮痈疔疖、中风、头晕目眩、惊风、痹证等慎用。
三为发湿热之物,如饴糖、糯米、猪肉等;多具胶着粘滞、肥甘涩腻之性,能阻脾、助湿、恋邪。湿热病、黄疸、淋证、痢疾、带下、疟疾等慎食。
四为发冷积之物,如西瓜、梨、柿等各种生冷之品。多具寒凉润利之性,能伤阳生寒,影响脏腑运化。素体阳虚、阴寒内盛,泄泻、冷痛、阳虚水肿等慎食。
五为发动血之物,如辣椒、慈菇、胡椒等。多具活血散血、作用峻烈之性,能动血伤络,迫血外溢。各种出血性疾病,崩中漏下、痔疮、月经过多、吐血、咯血、鼻衄、皮下出血、尿血等病症慎食。
患者在治疗期间,既要服用药物,又要饮食调理促进病愈,为此,采取切实合理的辨证施食、辨证论忌显得尤为重要。
关于疾病“忌口”,张仲景的《伤寒杂病论》中已有较为详细的论述,他在太阳中风证服用桂枝汤后强调要“禁生冷、黏滑、肉面、五辛、酒酪、臭恶等物”,提出了“食复”这一概念,即热病后可因饮食不当而导致疾病复发。同时,《金匮要略》中设置了“禽兽鱼虫禁忌并治”和“果实菜谷禁忌并治”两个篇章,明确指出:“所食之味,有与病相宜,有与身为害,若得宜则益体;害则成疾,以此致危”,强调了病中“忌口”的重要性。
王健民
主任中医师、教授
毕业于南京中医药大学。擅长治疗哮喘、久咳、咽炎、支气管炎、支扩、肺炎、肺心病、肺癌、肺肿瘤、胃炎、肝胆结石、乙肝、慢性肝病、早期肝硬化、肝癌。对小儿哮喘、反复感冒、反复咳嗽、鼻炎、扁桃体炎亦有较好疗效。
坐诊时间
三门诊:周二下午、周四上午、周一、三、五、六、日全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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